Hommage a`la Mission du
Patrimoine Photographique de France
撰文//留法影像藝術家紀國章教授
Text by Artist Kuo-Chang CHI
在國內攝影界,或許有不少人對『法國文化部攝影文化
遺產保存局La Mission du Patrimoine Photographique』
此一全球只再法國的特有單位,有點陌生甚至從未聽說過
;此隸屬法國文化部常設性的攝影文化推廣保存單位,不
僅在法國、甚至整個歐盟國家,皆是一個眾所皆知、知名
度頗高的攝影文化藝術保存與推廣的專屬機構。到目前為
止仍然是保存以法國籍攝影大師或前輩攝影家的重要攝影
系列作品為主要典藏考量對象,但也考慮接受外國籍攝影
大師或前輩攝影家所捐贈的原稿底片與攝影作品原作(例
如:匈牙利籍的攝影大師Andre Kertesz、),只不過比
例很低就是了。
但筆者於多年前,差一點就促成我的恩師、華人世界的
攝影大師郎靜山,其個人的畢生攝影作品與原稿或後來
蒙太奇集錦合成的第二原稿底片,全數捐款給予法國文化
部攝影文化遺產保存局,雖此文化機構也曾於5年前,派
遣一位此文化單位組長級的正式官員,來台洽談更進一步
的可能作品捐贈相關事宜,而當時筆者也全程陪同郎靜山
老師在台灣的女兒與在美國回台的兒子,一同與來自法國
的文化官員商討相關捐贈的細節,但最後卻因郎老師的另
一位家屬的不同觀念與需求,而導致最後攝影文化遺產保
存局,也放棄日後的相關聯繫動作,而時至今日此計劃可
能已胎死腹中,但這是筆者極所不願意見到的,因郎老師
所遺留下來龐大眾多的攝影作品,我相信在這世界上;也
只有法國文化部攝影文化遺產保存局,有這樣的國家級的
專業團隊、專業的影像修復人才、以及國家美術館級的恆
溫濕度控制典藏空間。
以下是筆者於1996年夏天前往法國採訪時,特地前往位於
巴黎市區的攝影文化遺產保存局,專訪此單位的執行長
Pierre BONHOMME先生,以下是我們的訪談內容概要:
CHI:首先是否可告知,此隸屬於法國文化部攝影文化遺產保存局
成立於何時?其主要功能為何?
BONHOMME:草創於西元1975年,但於1980年才完成各項組織
與立法。至於其功能為「有條件」之接受捐贈,並於事後妥善保存
所捐贈之攝影作品並列入本國國家財產,進而將其攝影作品宣揚傳
播、安排展覽於國內外之美術館。
CHI:那麼貴局所接受捐贈的首位攝影家為何人?
BONHOMME:為攝影界眾所皆知的Jacques-Henri Lartigue
(迦克—昂利‧拉帝格),他是於1979年本人親自將其原稿底片
與親手放大的照片全數捐贈予我們。
CHI:截至目前為止,貴局所接受捐贈的前輩攝影家有幾位?
BONHOMME:我們目前已接受捐贈的主要前輩攝影家約有15位
與一個非常重要的攝影機構,他們分別為Jacques-Henri Lartigue
、Audre Kertesz、Francois Kollar、Rene-Jacques、Marcel
Bovis、Daniel Boudinet、Denise Colomb、Therese Le Prat、
Bruno Requillart、Roger Parry、Amelie Galup、Roger
Corbeau、Sam Levin、Raymond Voinquel、Studio Harcourt
、Willy Ronis。
CHI:是在何種情況下,此十五位知名度甚高的前輩攝影家會把他們
的原稿底片與攝影作品,幾乎全數捐贈給貴單位呢?
BONHOMME:這個問題問得很好,因為我們有足夠的專業人力、
財力、與美術館級的典藏空間來保存、規劃,這些前輩攝影家們所捐
贈的原稿底片與照片。且我們擔保他們的攝影作品,是在最好的環境
條件下給予保存與管理。更重要的是,我們有一套完整的文化傳播管
道與最佳的國際市場行銷策略,這些是一般博物館所做不到的,因他
們並沒有取得攝影家們的作品版權之授予。
CHI:我想或許還有另外一個主要因素,您未曾提到。捐贈攝影作品
的攝影家們,認為他們的後代子孫對攝影不感興趣甚或完全不懂,也
沒有能力來妥善保存。
BONHOMME:完全正確。
CHI:您們是如何將所接受捐贈的攝影家作品,做有系統的保存、
管理、宣傳、展覽、出版與行銷呢?
BONHOMME:當我們拿到一批攝影收藏品(包括原稿底片與
放大照片)時,首就是將它們分門別類,然後製作一份完整的品目
清單,並將它們輸入電腦系統,做有系統的科學管理。然後依據文
化部所頒定之所有遺產與檔案規則行事;這其中包括無酸性紙套、
電鍍鋁盒及有溫濕度控制的暗室……等完善的處理保存。
CHI:根據資料顯示,貴局目前接受所捐贈的十五位攝影大師當中
只有三位尚健存於世,是嗎?
BONHOMME:沒有錯。
CHI:那麼對此三位前輩攝影大師,其作品之管理方式是否有別於
其他12位已逝的攝影大師呢?
BONHOMME:我們對已逝或仍在世的前輩攝影家作品,其處理方
式是一致的。
CHI:關於已捐贈攝影作品的前輩攝影家們,由於他們已把原稿底片
捐贈與貴局,那麼不就等於說,他們把著作權也贈予了嗎!如此一來
,不管在世的攝影家們或已逝攝影家們的後代繼承人,不就無法從他
們的作品上獲利了嗎?
BONHOMME:也不完全是如此的。因在當時捐贈簽約的合約書中已
明訂,所捐贈之攝影作品,將來如有獲利,攝影家們或其繼承人可獲
得百分之五十的版稅收入。
CHI:至於貴局之經費來源,主要是來自何處?
BONHOMME:我們除了每年約可分配到來自文化部所提撥贊助的
壹百萬歐元之固定經費外,我們也有自己所開發的財源收入,如舉
辦展覽之門票收入、所賣之作品集專書及攝影作品版權使用(如媒
體雜誌、出版社刊登所付之版權費、國內外團體或個人所租借展覽
照片之使用手續費)……等等。
CHI:關於貴局部份之功能性,是否有點類似圖片通訊社或影像經
紀公司之處理模式?
BONHOMME:因我們所從事的活動,有國內也有國外的,有文化
性也有商業性質;故在某些狀況下,本單位部分作業是有點類似如
馬格蘭通訊社或哈佛通訊社。但我要強調的是,我們所從事的各種
攝影文化活動,絕對不是以營利為主要訴求的,此點就是不同於其
他新聞或圖片通訊社;雖然我們也有某些商業性質的活動,但畢竟
那只是我們所規劃的一小部分而已。
CHI:我記得先前您曾提到目前貴局所擁有、較有系統典藏的攝影家
人數約有三十位,這是怎麼一回事呢?
BONHOMME:在成立攝影文化遺產保存局之前,文化部有一個攝影
文化檔案資料館(至目前此單位仍然存在),負責購買並收藏較具歷
史意義的攝影家作品,如Felix Nadar(菲利‧納達)與Eugene Atget
(尤金‧阿傑特)……等十餘位19世紀末、20世紀初及20世紀末的重
要攝影家作品。
CHI:那麼截至目前,貴局所收藏與收購的底片與照片數量,不就非
常可觀了嗎?
BONHOMME:目前我們約有六百萬張原稿底片,其中還包括約一百
五十萬張的玻璃板底片與其它較特殊如達蓋爾(Daguerre)之銀板
底片……等等。
CHI:貴局是從什麼樣的角度與考量,來做典藏收購及接受捐贈的標
準依據呢?
BONHOMME:那要依實際狀況而定。主要是考量攝影家作品本身的
影像品質,並參考其它相關因素。
CHI:您這裡所稱其它相關因素,是否指攝影家本身在國際攝影舞台
的地位,或其知名度與否呢?
BONHOMME:也可以這麼說,但也並不完全是這樣的。
CHI:關於攝影家們所捐贈之作品底片,並把其著作權發表使用之
全權授予貴局,不知您們是否有足夠能力在國際上做相當程度上的
法律約束,亦即智慧財產權與人格權的保護呢?
BONHOMME:當然有。我們有自己的法律顧問群,不管在國內或
國外,只要我們發現或得知所擁有的影像被盜用的話,我們一定會
循求國際法律途徑來解決,並會要求賠償所有的損失。但如果對方
只盜用了一張影像,且用的片幅又不大的情況下,我們就從寬處理
或不予追究。
CHI:不知道貴局是否經常與國內外的美術館或博物館,做國際文
化交流或合作性質的攝影展覽活動呢?
BONHOMME:相當多。因這些也是我們主要的工作之一。例如
最近我們就十二位所捐贈攝影家的部份作品,以「J’aime la France
」為展覽共同主題,在日本五家美術館、韓國、西班牙(巴賽隆納)
及義大利……等美術館,做一系列國際巡迴交流展覽。
CHI:最後想請問的是,除了以上我所提出的問題之外,是否有其它
重要的事情,是我尚未提及的呢?
BONHOMME:有一項是目前我們正著力進行的「une banque
d’image informatise」(電腦影像銀行)。至目前為止,我們已將
約 三萬五千張的攝影作品儲存在電腦軟體內。此項龐大的計劃,是
從1995年開始,是一項國際性的電腦影像傳播,預計在西元2000年
前或21世紀初,就能把我們所擁有的六百萬張影像,全部轉為數位
電子檔影像,以配合國際電腦網際網路的龐大市場。
CHI:如此一來,對學生、老師、出版社、新聞媒體、博物館、以及
攝影家本身,均是一大福音。不知在使用上是否要付費或其它手續
費用呢?
BONHOMME:如果只是查詢是免費的,但如要作某種用途或刊登
在媒體上,那當然是要付費的。
CHI:非常謝謝局長的協助,謝謝。
BONHOMME:不客氣。
*筆者附註1:
Je remercie tres sincerement a` Mr. Pierre BONHOMME
(Directeur de M.P.P.)de pouvoir m'accepter de vous
faire une interview au bureau de M.P.P. et bien m'avoir
aidé a` faire des articles specials sur les grands
photographes de votre Bureau de M.P.P., merci beaucoup
a` vous meme。
*筆者附註2:雖然2004年的法國文化部攝影文化遺產保存局局長
已更換為Mr.Philippe Arbaizar(前法國國家圖書館版畫與攝影部
主任),但從1994~2003年期間,筆者幾乎每年都會到法國文化部
攝影文化遺產保存局拜訪與洽詢協助採訪的相關事宜,故此本歐洲
攝影大師系列之專書內容,筆者還是堅持刊登在此攝影文化遺產保
存局擔任長達約16年局長之久的Pierre BONHOMME先生的當年筆
者與他的訪談內容,以視尊重BONHOMME局長這些年來對筆者的
協助採訪、與其對整個法國攝影文化界的卓越貢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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